《訓政綱領》
《訓政綱領》于1928年出臺是南京國民政府頒發的第一部正式的憲法性文件。該綱領全文共六條要點有三:①關于“政權”的行使規定在訓政時期不成立全國國民大會全國國民大會的職權由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代行。②關于“治權”規定在訓政時期由國民政府“總攬而執行之”。③關于“政權”與“治權”的關系規定“指導監督國民政府重大國務之施行由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會議行之”。
《訓政綱領》于1928年出臺,是南京國民政府頒發的第一部正式的憲法性文件。該綱領全文共六條,要點有三:①關于“政權”的行使,規定在訓政時期不成立全國國民大會,全國國民大會的職權由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代行。②關于“治權”,規定在訓政時期由國民政府“總攬而執行之”。③關于“政權”與“治權”的關系,規定“指導監督國民政府重大國務之施行,由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會議行之”。
簡析孔孟思想的主要內容。
(1)孔子:孔子名丘,字仲尼,魯陬邑人,出身于沒落的宋貴族家庭。《論語》是孔子的門徒記載老師的言行錄,是研究孔子思想的最基本資料。
孔子是我國歷史上偉大的思想家,是儒家學派的創始人。孔子的核心思想是“仁”和“禮”。孔子雖然承認天命,但吸取了古代樸素唯物主義因素,把天看成是自然規律的運行。他對鬼神也抱著保留態度。孔子又是我國古代偉大的教育家。他打破“學在官府”的傳統,興辦私學。他提倡“有教無類”,擴大了教育范圍。孔子積累了一套教學經驗和教學方法,至今仍有指導意義。孔子以《詩》、《書》、《禮》、《樂》、《易》、《春秋》作為教材,孔子及其孔門后學曾對這些典籍做過一定程度的整理和輯錄工作。孔子對保存和傳播古代文化做出了杰出的貢獻。
(2)孟子名軻,魯鄒邑人。其言論被整理為《孟子》一書。
孟子的政治思想主要繼承孔子的“仁”,發展成為“王道”、“仁政”學說。孟子的“仁政”思想,在揭露統治者罪惡,強調“民為貴”、“君為輕”等內容方面是有進步意義的。但是,他的主張是“迂遠而闊于事情”(《史記·孟子列傳》),難有實際效果。孟子主張性善論。這是為統治階級剝削行為辯護的理論。
(1)與社會公共利益的關系。為了防止銀行經營損害公眾利益,國家可以制定各種與業務經營有關的法律和政策,以規范銀行行為;而銀行應該合法經營、守法經營、合規經營,并以此來實現其與社會公共利益的協調關系。(2)與客戶的關系。客戶可能是銀行的債務人,也可能是銀行的債權人。銀行在處理與客戶的利益關系中,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信、依法保護債權人的利益的原則。(3)與金融監管部門的關系。金融監管部門是一國實施宏觀調控政策的部門,其對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和管理,對貨幣政策或宏觀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決定性作用。銀行需要積極遵循中央銀行和銀監會有關信貸管理政策,遵從各種信貸管理制度以及監管要求。(4)與同業的關系。銀行與同業之間的關系是相互競爭和相互合作的關系。銀行需要以同業之間的良性競爭作為競爭的基石;作為金融機構體系的組成部分,銀行與同業之間存在分工協作、優勢互補的關系,銀行應該以改善服務、業務創新等方式來降低成本,形成經營與服務優勢和特色。(5)與金融市場的關系。金融市場的發展動向、利率變化狀況、資產定價以及資金分配的結構等,都會對信貸資金的來源和運用發生各種直接或間接的影響。(6)銀行信貸資金來源與運用的關系。銀行信貸資金來源和運用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系,兩者之間是一種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約的關系。信貸資金來源決定信貸資金運用,合理運用會創造新的來源;同時,資金來源的償還對資金的運用產生壓力,合理運用才是信貸資金正常周轉的關鍵。
A.1~2h后
B.6h后
C.8h后
D.12h后
D
試題解析:宮頸活檢部位紗布壓迫止血,末端留于陰道口外,應囑患者12h后自行取出。
后周太祖郭威
(904~954)后周王朝的開國皇帝。字文仲。邢州堯山(今河北隆堯)人。少孤,依潞州人常氏(一說郭威本姓常,父卒,母改嫁郭氏,遂冒姓郭)。郭威十八歲應募從軍,先后事潞州節度使李繼韜、后唐莊宗李存、后晉高祖石敬瑭、后漢高祖劉知遠。天福十二年(947),他助劉知遠建國,被任為樞密副使。乾元年(948)正月,知遠死,子承繼位,是為隱帝,以郭威為樞密使。三月,河中(今山西永濟西)、永興(今陜西西安)、鳳翔(今屬陜西)諸鎮相繼反,隱帝以郭威為統帥平定之。乾三年四月,郭威以樞密使出為鄴都(今河北大名東北)留守。不久,隱帝疑忌大臣,殺死在朝大臣楊、史弘肇、王章,又令人殺郭威。郭威起兵南逼開封,禁軍潰散,隱帝遇害。郭威入開封,迎立知遠之侄徐州節度使劉。劉還沒有到開封,河北報稱遼兵入侵,郭威領兵北征,至澶州(今河南濮陽南),軍士裂黃旗披郭威,擁以為帝,還軍入開封。次年,郭威即位,國號周,史稱后周。改元廣順,建都于開封。劉行至宋州被殺。
郭威在位約三年,對改革累朝弊政頗有成績。如免除后漢所設“斗余”、“秤耗”等額外苛斂以及中唐以來地方官進奉的“羨余物色”;廢止了后晉、后漢一些極殘忍的刑法,規定罪人除犯反逆罪外,不得滅族及沒收家產;民眾與蕃人“一聽私便交易”,諸州所差散從親事官等,一齊遣散;對累朝極為嚴酷的鹽、酒、皮革的禁令稍予放寬;對后梁太祖以來強迫沿淮諸州農民負擔的“牛租”,特予免除;廢除京城內無名額的僧尼寺院五十八所等。
對恢復農業生產,郭威也采取了有效措施。如:廣順元年(951)和二年,授無主田土給數十萬歸中原的幽州饑民,放免其差稅。三年,罷營田,以田分給現佃戶充永業,使編戶增加三萬多。又廢共城稻田務,任人佃種。無主荒地聽任農民耕墾為永業,提高農民生產的積極性。在提倡節儉、嚴懲貪官、嚴禁軍隊擾民等方面,郭威也推行了一些有益的措施,使唐末以來極為混亂的北方社會開始走上安定的道路。顯德元年(954)正月,郭威病死。
牛李黨爭
從憲宗至宣宗的四十余年間,朝臣中分成以李德裕為首的世族官僚,及以牛僧孺、李宗閔為首的寒門官僚兩大集團。他們各自結黨、相互傾軋,為禍甚烈,史稱「牛李黨爭」或「朋黨之爭」。原來憲宗元和年間,李德裕之父李吉甫為相,主張對藩鎮用兵。庶族出身的進士牛僧孺、李宗閔等應試策,反對對藩鎮過分強硬,李吉甫怒而加以排斥,牛李二黨由是交惡。后來李德裕任翰林學士,因惡中書舍人李宗閔曾譏其父吉甫,指責牛僧孺等藉科舉營私舞弊,貶李宗閔為劍州刺史,連帶被貶者共十余人。到牛僧孺等得勢,又反過來貶逐李德裕一派。于是牛、李便各自交結宦官,黨同伐異,作意氣之爭,使國乏諍臣、朝政荒廢,加速了唐之衰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