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試卷詳情
2021年監理工程師《建設工程案例分析(水利)》模擬卷

搜題
1、某小(1)型水利水電工程為依法必須招標的政府投資項目。工程主要建設內容為土方開挖,土方回填等,技術相對簡單。
采用公開招標,在招標過程有如下事件:
事件1:招標文件包括下列內容:
(1)投標邀請書。
(2)投標人須知。
(3)工程量清單。
(4)技術條款。
(5)設計圖紙。
(6)評標標準和方法。
(7)投標輔助材料。
事件2:招標文件設置的投標人資格條件中有如下內容:
(1)需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以上資質。
(2)獲得過本省施工質量優秀獎項。
(3)變電所二次設備繼電保護裝置,要采用××企業生產的繼電保護設備。
(4)本地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1000萬元,外地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3000萬元。
事件3:在招標文件中,招標人對投標時限規定如下:
(1)招標文件中明確,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十二日,招標人可以對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修改。
(2)招標文件規定的招標文件開始發售時間是2019年3月5日,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是2019年3月20日上午9時整。
(3)若投標人要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須在投標截止時間24小時前提出。
(4)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5日內,訂立書面合同。
【問題】
1.事件1中,招標文件包括的內容是否正確?請修改或完善招標文件內容。
2.事件2中,招標文件設置的投標人資格條件是否妥當,為什么?
3.事件3中,招標人對投標時限的規定是否正確,為什么?
采用公開招標,在招標過程有如下事件:
事件1:招標文件包括下列內容:
(1)投標邀請書。
(2)投標人須知。
(3)工程量清單。
(4)技術條款。
(5)設計圖紙。
(6)評標標準和方法。
(7)投標輔助材料。
事件2:招標文件設置的投標人資格條件中有如下內容:
(1)需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以上資質。
(2)獲得過本省施工質量優秀獎項。
(3)變電所二次設備繼電保護裝置,要采用××企業生產的繼電保護設備。
(4)本地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1000萬元,外地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3000萬元。
事件3:在招標文件中,招標人對投標時限規定如下:
(1)招標文件中明確,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十二日,招標人可以對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修改。
(2)招標文件規定的招標文件開始發售時間是2019年3月5日,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是2019年3月20日上午9時整。
(3)若投標人要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須在投標截止時間24小時前提出。
(4)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5日內,訂立書面合同。
【問題】
1.事件1中,招標文件包括的內容是否正確?請修改或完善招標文件內容。
2.事件2中,招標文件設置的投標人資格條件是否妥當,為什么?
3.事件3中,招標人對投標時限的規定是否正確,為什么?
本題答案:
問題1:
招標文件的內容不正確。作為公開招標項目不應該有投標邀請書,應該為招標公告;同時還遺漏了合同主要條款、投標文件格式等內容。
根據招標投標的相關規定,該施工招標項目的招標文件包括下列內容:
(1)招標公告。
(2)投標人須知。
(3)合同主要條款。
(4)投標文件格式。
(5)工程量清單。
(6)技術條款。
(7)設計圖紙。
(8)評標標準和方法。
(9)投標輔助材料。
問題2:
招標文件設置的投標人資格條件中,有以下條件不妥:
(1)“需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以上資質”的條件不妥。
理由:該案例為小(1)型水利水電工程,按相關規定,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即可承攬。設置該條件,屬于《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明確的,設定了資格與招標項目的實際需要不相適應的條件的行為。
(2)“獲得過本省施工質量優秀獎項”的條件不妥。
理由:作為依法必須招標項目,設置該條件,違反了《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明確的,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的投標人,不得對潛在投標人實施歧視待遇的規定。
(3)“變電所二次設備繼電保護裝置,要采用××企業生產的繼電保護設備”的條件不妥。
理由:設置該條件,屬于《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明確的,指定了特定的品牌或者供應商的行為。
(4)“本地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1000萬元,外地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3000萬元”的條件不妥。
理由:設置該條件,屬于《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明確的,對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采取不同的資格審查標準的行為。
問題3:
規定(1)不正確。理由:根據招標投標的相關規定,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
規定(2)不正確。理由:根據招標投標的相關規定,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規定(3)不正確。理由:根據招標投標的相關規定,投標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只要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書面通知招標人就可以。
規定(4)不正確。理由:根據招標投標的相關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
問題1:
招標文件的內容不正確。作為公開招標項目不應該有投標邀請書,應該為招標公告;同時還遺漏了合同主要條款、投標文件格式等內容。
根據招標投標的相關規定,該施工招標項目的招標文件包括下列內容:
(1)招標公告。
(2)投標人須知。
(3)合同主要條款。
(4)投標文件格式。
(5)工程量清單。
(6)技術條款。
(7)設計圖紙。
(8)評標標準和方法。
(9)投標輔助材料。
問題2:
招標文件設置的投標人資格條件中,有以下條件不妥:
(1)“需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以上資質”的條件不妥。
理由:該案例為小(1)型水利水電工程,按相關規定,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即可承攬。設置該條件,屬于《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明確的,設定了資格與招標項目的實際需要不相適應的條件的行為。
(2)“獲得過本省施工質量優秀獎項”的條件不妥。
理由:作為依法必須招標項目,設置該條件,違反了《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明確的,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的投標人,不得對潛在投標人實施歧視待遇的規定。
(3)“變電所二次設備繼電保護裝置,要采用××企業生產的繼電保護設備”的條件不妥。
理由:設置該條件,屬于《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明確的,指定了特定的品牌或者供應商的行為。
(4)“本地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1000萬元,外地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3000萬元”的條件不妥。
理由:設置該條件,屬于《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明確的,對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采取不同的資格審查標準的行為。
問題3:
規定(1)不正確。理由:根據招標投標的相關規定,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
規定(2)不正確。理由:根據招標投標的相關規定,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規定(3)不正確。理由:根據招標投標的相關規定,投標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只要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書面通知招標人就可以。
規定(4)不正確。理由:根據招標投標的相關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
2、某地方工程,發包人與承包人依據《水利水電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9年版)》簽訂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的項目包括土方填筑和砌石護坡。其中土方填筑220萬m3,單價為12元/m3;砌石護坡10萬m3,單價40元/m3。合同規定:
(1)工程量清單中單項工程量的變化超過20%時按變更處理。
(2)工程施工計劃為先填筑,填筑全部完成后再砌石護坡。
(3)發包人指定的采石場距工程現場10km,承包人的運輸強度為500m3/天。
在土方施工中,由于以下事件引起停工:
事件1:合同規定發包人移交施工現場的時間為當年的10月3日晚,由于發包人的原因,實際移交時間延誤到10月8日晚。
事件2:10月6日至10月15日工地連降大雨,屬于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在降雨期間全部暫停施工。
事件3:10月28日至11月2日,承包人的施工設備發生故障,主體工程施工暫停。土方填筑實際完成320萬m3,經合同雙方協商,對超過合同規定百分比的工程量,單價增加了1元/m3;土方填筑工程量的增加未延長填筑作業天數。
承包人填筑設備停產一天損失8000元,人工費7000元。
事件4:在工程施工中,承包人在發包人指定的采石場開采了4萬m3后,該采石場再無石料可采,監理工程師指示承包人自行尋找采石場。
承包人另尋采石場發生合理費用5000元。
新采石場距工程現場25km,經合同雙方協商,石料運輸距離每增1km,運費增加2元/m3。
采石場變更后,由于運距增加,承包人的運輸強度變為435m3/天。
采石場變更后,造成施工設備利用率不足并延長了砌石護坡的工作天數,經合同雙方協商,從使用新料場開始,按照2000元/天補償承包人的損失。
工程延期中,承包人的管理費、保險費、保函費等損失為5000元/天。
【問題】
1.監理工程師應批準工程延期多少天?
2.土方填筑應結算的工程款是多少?
3.承包人應得到費用補償為多少?
(1)工程量清單中單項工程量的變化超過20%時按變更處理。
(2)工程施工計劃為先填筑,填筑全部完成后再砌石護坡。
(3)發包人指定的采石場距工程現場10km,承包人的運輸強度為500m3/天。
在土方施工中,由于以下事件引起停工:
事件1:合同規定發包人移交施工現場的時間為當年的10月3日晚,由于發包人的原因,實際移交時間延誤到10月8日晚。
事件2:10月6日至10月15日工地連降大雨,屬于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在降雨期間全部暫停施工。
事件3:10月28日至11月2日,承包人的施工設備發生故障,主體工程施工暫停。土方填筑實際完成320萬m3,經合同雙方協商,對超過合同規定百分比的工程量,單價增加了1元/m3;土方填筑工程量的增加未延長填筑作業天數。
承包人填筑設備停產一天損失8000元,人工費7000元。
事件4:在工程施工中,承包人在發包人指定的采石場開采了4萬m3后,該采石場再無石料可采,監理工程師指示承包人自行尋找采石場。
承包人另尋采石場發生合理費用5000元。
新采石場距工程現場25km,經合同雙方協商,石料運輸距離每增1km,運費增加2元/m3。
采石場變更后,由于運距增加,承包人的運輸強度變為435m3/天。
采石場變更后,造成施工設備利用率不足并延長了砌石護坡的工作天數,經合同雙方協商,從使用新料場開始,按照2000元/天補償承包人的損失。
工程延期中,承包人的管理費、保險費、保函費等損失為5000元/天。
【問題】
1.監理工程師應批準工程延期多少天?
2.土方填筑應結算的工程款是多少?
3.承包人應得到費用補償為多少?
本題答案:
問題1:
應批準工期延期30天。
(1)因天氣原因、移交場地延誤等原因(屬于不可抗力和發包人應承擔的停工責任)造成從10月3日晚至10月15日施工暫停,工期延誤12天。
(2)由于料場變化,運輸能力不足,影響砌石護坡工程延長工期:60000/435-60000/500=18天。
應批準工期延長:12+18=30(天)。
問題2:
土方填筑按原單價結算的工程量:
220×(1+20%)=264(萬m3)
按新單價結算的工程量:
320-264=56(萬m3)
土方填筑應結算的工程款:
264×12+56×(12+1)=3896(萬元)
問題3:
承包人應得到費用補償:
(1)由于石料運輸距離增加而增加的費用:
2元/m3×(10-4)萬m3×(25-10)km=180萬元
(2)由于石料運輸能力不足應給承包人的補償:
2000元/天×(10-4)/435=27.59萬元
(3)發包人應負責的停工期間設備停產的損失:
10月3日晚至10月15日的12天停工期間,10月3日晚至10月5日(2天)由于發包人移交場地原因造成,屬于應補償費用的停工。
10月5日至10月8日(3天)屬于在同一工作中發生“共同性延誤”,以先發生因素確定延誤責任(發包人移交場地延誤在前)。
10月8日至10月15日,由于異常天氣引起的停工,屬于不予費用補償的停工(7天)。
因此,應予補償費用的停工共計5天,補償費為
5×(0.8+0.7)=7.5(萬元)
(4)工期延長后管理費、保險費、保函費等費用的損失補償:
0.5×(5+18)=11.5(萬元)
(5)承包人另尋采石場發生的合理費用0.5萬元。
合計:180+27.59+7.5+11.5+0.5=227.09(萬元)。
問題1:
應批準工期延期30天。
(1)因天氣原因、移交場地延誤等原因(屬于不可抗力和發包人應承擔的停工責任)造成從10月3日晚至10月15日施工暫停,工期延誤12天。
(2)由于料場變化,運輸能力不足,影響砌石護坡工程延長工期:60000/435-60000/500=18天。
應批準工期延長:12+18=30(天)。
問題2:
土方填筑按原單價結算的工程量:
220×(1+20%)=264(萬m3)
按新單價結算的工程量:
320-264=56(萬m3)
土方填筑應結算的工程款:
264×12+56×(12+1)=3896(萬元)
問題3:
承包人應得到費用補償:
(1)由于石料運輸距離增加而增加的費用:
2元/m3×(10-4)萬m3×(25-10)km=180萬元
(2)由于石料運輸能力不足應給承包人的補償:
2000元/天×(10-4)/435=27.59萬元
(3)發包人應負責的停工期間設備停產的損失:
10月3日晚至10月15日的12天停工期間,10月3日晚至10月5日(2天)由于發包人移交場地原因造成,屬于應補償費用的停工。
10月5日至10月8日(3天)屬于在同一工作中發生“共同性延誤”,以先發生因素確定延誤責任(發包人移交場地延誤在前)。
10月8日至10月15日,由于異常天氣引起的停工,屬于不予費用補償的停工(7天)。
因此,應予補償費用的停工共計5天,補償費為
5×(0.8+0.7)=7.5(萬元)
(4)工期延長后管理費、保險費、保函費等費用的損失補償:
0.5×(5+18)=11.5(萬元)
(5)承包人另尋采石場發生的合理費用0.5萬元。
合計:180+27.59+7.5+11.5+0.5=227.09(萬元)。
3、某引水工程,渠道長度3.9km。全段共有各類建筑物58座,其中:河渠交叉建筑物3座,渠道交叉建筑物9座,左岸排水建筑物16座,鐵路橋1座,分水閘2座,公路交叉建筑物25座,節制閘1座,退水閘1座。發包人與承包人按照《水利水電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9年版)》簽訂了施工合同。
事件1:渠道K3+500~K3+650段為鋼筋混凝土襯砌,設計強度為C25,共抽取試件100組,抗壓強度最小值為23MPa,平均抗壓強度為27MPa,抗壓強度標準差為4MPa,混凝土強度保證率為93%。根據《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當試件組數大于等于30組時,普通混凝土試件的質量標準見下表。

事件2:承包人對7月、8月、9月三個月的混凝土質量進行分析,直方圖分析結果如下頁圖所示。

事件3:承包人施工過程中共檢測鋼筋混凝土抗壓強度(設計強度C25)2400組,平均抗壓強度26MPa,抗壓強度標準差為2.4MPa,混凝土抗壓強度下限值為21.25MPa。2400組中有40組混凝土抗壓強度不合格,造成混凝土強度不合格主要因素分析見下表。

事件4:某座左岸排水建筑物底板混凝土質量檢驗,混凝土試塊抗壓強度既不滿足設計要求,也不滿足《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的要求。經過鉆芯檢測的21個試件為樣本,混凝土抗壓強度推定值20.64為設計值30MPa的68.8%,低于設計值31.2%。由于混凝土強度不滿足設計及《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要求,且混凝土質量極不均一,拆除重建,造成經濟損失30萬元。
【問題】
1.事件1,評定混凝土試件質量,并說明理由。
2.事件2,試分析7月、8月、9月影響混凝土質量原因。
3.事件3,試計算承包人生產混凝土的合格率。畫出混凝土試件不合格原因的排列圖,并指出影響混凝土抗壓強度不合格的主要因素。
4.事件4,試利用因果分析圖分析混凝土強度低的原因。
5.判斷事件4中質量事故的類型,并簡要寫出處理程序。
事件1:渠道K3+500~K3+650段為鋼筋混凝土襯砌,設計強度為C25,共抽取試件100組,抗壓強度最小值為23MPa,平均抗壓強度為27MPa,抗壓強度標準差為4MPa,混凝土強度保證率為93%。根據《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當試件組數大于等于30組時,普通混凝土試件的質量標準見下表。

事件2:承包人對7月、8月、9月三個月的混凝土質量進行分析,直方圖分析結果如下頁圖所示。

事件3:承包人施工過程中共檢測鋼筋混凝土抗壓強度(設計強度C25)2400組,平均抗壓強度26MPa,抗壓強度標準差為2.4MPa,混凝土抗壓強度下限值為21.25MPa。2400組中有40組混凝土抗壓強度不合格,造成混凝土強度不合格主要因素分析見下表。

事件4:某座左岸排水建筑物底板混凝土質量檢驗,混凝土試塊抗壓強度既不滿足設計要求,也不滿足《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的要求。經過鉆芯檢測的21個試件為樣本,混凝土抗壓強度推定值20.64為設計值30MPa的68.8%,低于設計值31.2%。由于混凝土強度不滿足設計及《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要求,且混凝土質量極不均一,拆除重建,造成經濟損失30萬元。
【問題】
1.事件1,評定混凝土試件質量,并說明理由。
2.事件2,試分析7月、8月、9月影響混凝土質量原因。
3.事件3,試計算承包人生產混凝土的合格率。畫出混凝土試件不合格原因的排列圖,并指出影響混凝土抗壓強度不合格的主要因素。
4.事件4,試利用因果分析圖分析混凝土強度低的原因。
5.判斷事件4中質量事故的類型,并簡要寫出處理程序。
本題答案:
問題1:
評為合格。
抗壓強度最小值為23MPa,為設計值的92%;配筋混凝土強度保證率為93%;離差系數為4/27≈0.148。因強度保證率和離差系數達不到優良標準,達到合格標準,混凝土試件質量評為合格。
問題2:
7月直方圖分析屬于雙峰型,造成這種形狀的原因是由于將來自兩個總體的數據(如兩種不同材料、兩臺機器或不同操作方法)混在一起所致。
8月直方圖分析屬于孤島型,造成這種形狀的原因是由于原材料或操作方法的顯著變化所致。
9月直方圖分析屬于絕壁型,造成這種形狀的原因是由于收集數據不當,或是人為剔除了下限以下的數據造成的。
問題3:
混凝土試件抗壓強度超下限不合格率偏移系數,KPL=(21.25-26)/2.4=-1.98,
查正態分布表:φ(-1.98)=1-φ(1.98)=1-0.9761=0.0239。
混凝土抗壓強度不合格率為2.39%。因此承包人生產混凝土的合格率為97.61%。
計算混凝土不合格各主要影響因素從大到小排序,并計算所占頻率和累計頻率見下表。

根據上表畫出排列圖:累計頻率在0~80%屬于主要影響因素,因此主要影響因素為原材料、施工人員。

問題4:
因果分析圖如下。

問題5:
屬于一般質量事故。處理程序如下:
(1)下達停工指示。總監理工程師下達停工指示。
(2)事故調查。由項目法人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調查,調查結果報項目主管部門核備。
(3)事故處理。項目法人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制定處理方案并實施,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4)檢查驗收。事故部位處理完成后,必須按照管理權限經過質量評定與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或進入下一階段施工。
(5)下達《復工通知》。事故處理經過評定和驗收后,總監理工程師下達《復工通知》。
問題1:
評為合格。
抗壓強度最小值為23MPa,為設計值的92%;配筋混凝土強度保證率為93%;離差系數為4/27≈0.148。因強度保證率和離差系數達不到優良標準,達到合格標準,混凝土試件質量評為合格。
問題2:
7月直方圖分析屬于雙峰型,造成這種形狀的原因是由于將來自兩個總體的數據(如兩種不同材料、兩臺機器或不同操作方法)混在一起所致。
8月直方圖分析屬于孤島型,造成這種形狀的原因是由于原材料或操作方法的顯著變化所致。
9月直方圖分析屬于絕壁型,造成這種形狀的原因是由于收集數據不當,或是人為剔除了下限以下的數據造成的。
問題3:
混凝土試件抗壓強度超下限不合格率偏移系數,KPL=(21.25-26)/2.4=-1.98,
查正態分布表:φ(-1.98)=1-φ(1.98)=1-0.9761=0.0239。
混凝土抗壓強度不合格率為2.39%。因此承包人生產混凝土的合格率為97.61%。
計算混凝土不合格各主要影響因素從大到小排序,并計算所占頻率和累計頻率見下表。

根據上表畫出排列圖:累計頻率在0~80%屬于主要影響因素,因此主要影響因素為原材料、施工人員。

問題4:
因果分析圖如下。

問題5:
屬于一般質量事故。處理程序如下:
(1)下達停工指示。總監理工程師下達停工指示。
(2)事故調查。由項目法人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調查,調查結果報項目主管部門核備。
(3)事故處理。項目法人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制定處理方案并實施,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4)檢查驗收。事故部位處理完成后,必須按照管理權限經過質量評定與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或進入下一階段施工。
(5)下達《復工通知》。事故處理經過評定和驗收后,總監理工程師下達《復工通知》。
4、某水電站的大壩樞紐系統,包括攔河壩、攔河柵閘和隧洞進水口。攔河壩選定為閘壩結合式,由右岸泄洪閘和左岸溢流壩段組成。溢流堰上設置插板門抬高正常蓄水位,汛期輔助泄洪。20年一遇以下洪水由泄洪閘下泄。當遭遇20年一遇以上洪水時,啟用插板門輔助泄洪。發包人與施工承包人根據《水利水電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9年版)》簽訂了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和監理人簽訂了監理合同。開工時間為2016年3月15日,工期36個月。
事件1:施工承包人的現場安全生產組織機構見下圖。

事件2:地下暗挖隧洞進水口長200m,底板高程2630.0m,孔口高8.2m,寬7.0m。施工過程中施工承包人編制了專項施工方案。
事件3:2016年10月,新進場一批工人,施工承包人組織了對新進場工人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事件4:按照施工進度計劃,2018年9月的施工內容為閘門安裝、圍堰拆除。單扇閘門重量為15t。施工承包人用于閘門安裝的大型起重設備是向設備租賃公司租用的。
【問題】
1.根據事件1中所示的現場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分析施工承包人現場安全技術交底層級。
2.根據事件2,簡述該地下暗挖隧洞專項施工方案是實施控制程序。
3.根據事件3,簡述施工承包人應該對新進場工人的安全生產培訓主要形式及內容。
4.根據事件4,試識別2018年9月的重大危險源,并闡述監理人對大型起重設備的進場驗收程序。
事件1:施工承包人的現場安全生產組織機構見下圖。

事件2:地下暗挖隧洞進水口長200m,底板高程2630.0m,孔口高8.2m,寬7.0m。施工過程中施工承包人編制了專項施工方案。
事件3:2016年10月,新進場一批工人,施工承包人組織了對新進場工人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事件4:按照施工進度計劃,2018年9月的施工內容為閘門安裝、圍堰拆除。單扇閘門重量為15t。施工承包人用于閘門安裝的大型起重設備是向設備租賃公司租用的。
【問題】
1.根據事件1中所示的現場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分析施工承包人現場安全技術交底層級。
2.根據事件2,簡述該地下暗挖隧洞專項施工方案是實施控制程序。
3.根據事件3,簡述施工承包人應該對新進場工人的安全生產培訓主要形式及內容。
4.根據事件4,試識別2018年9月的重大危險源,并闡述監理人對大型起重設備的進場驗收程序。
本題答案:
問題1:
安全技術交底層級包括:
(1)工程開工前,項目總工程師應就工程概況、施工方法、施工工藝、施工程序、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向部門負責人、作業班組、現場班組、現場安全員、現場技術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單項工程或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前,項目總工程師應組織工程技術部負責人、安全環保部負責人、質量管理部負責人及相關作業班組、現場班組、現場安全員、現場技術員進行全面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
(3)各工種施工前,技術人員應進行安全作業技術交底。
(4)每天施工前,班組長應向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
(5)交叉作業時,項目總工程師應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定期向相關作業隊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6)施工過程中,施工條件或作業環境發生變化的,應補充交底,相同項目連續施工超過一個月或不連續重復施工的,應重新交底。
問題2:
隧洞專項施工方案實施程序如下:
(1)專項施工方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組織進行審核,經審核合格的,應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確認。
(2)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3)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并報項目法人備案。
(4)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調整專項施工方案。如因設計、結構、外部環境等因素發生變化確需修改的,修改后的專項施工方案應當重新組織專家進行論證、重新審核。
問題3:
施工單位對新進場的工人,必須進行公司、項目、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能允許上崗。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和勞動紀律、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等。
(2)項目安全教育培訓: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職責和勞動紀律、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現場作業環境特點、不安全因素的識別和處理、事故防范等。
(3)班組安全教育培訓: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技能、勞動紀律、安全作業與職業衛生要求、作業質量與安全標準、崗位之間銜接配合注意事項、危險點識別、事故防范和緊急避險方法等。
問題4:
閘門安裝重大危險源為:閘門的起重吊裝。
圍堰拆除重大危險源為:圍堰拆除。
監理人對大型起重設備的進場驗收程序為:
(1)施工單位使用外租施工設施設備時,應簽訂租賃合同和安全協議書,明確出租方提供的施工設施設備應符合國家相關的技術標準和安全使用條件,確定雙方的安全責任。
(2)具備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驗。
(3)施工承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
(4)報監理單位驗收。
(5)監理單位檢查起重設備牌證、租賃合同和安全協議書、檢驗結果、驗收文件。
(6)監理單位同意投入使用。
問題1:
安全技術交底層級包括:
(1)工程開工前,項目總工程師應就工程概況、施工方法、施工工藝、施工程序、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向部門負責人、作業班組、現場班組、現場安全員、現場技術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單項工程或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前,項目總工程師應組織工程技術部負責人、安全環保部負責人、質量管理部負責人及相關作業班組、現場班組、現場安全員、現場技術員進行全面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
(3)各工種施工前,技術人員應進行安全作業技術交底。
(4)每天施工前,班組長應向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
(5)交叉作業時,項目總工程師應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定期向相關作業隊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6)施工過程中,施工條件或作業環境發生變化的,應補充交底,相同項目連續施工超過一個月或不連續重復施工的,應重新交底。
問題2:
隧洞專項施工方案實施程序如下:
(1)專項施工方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組織進行審核,經審核合格的,應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確認。
(2)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3)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并報項目法人備案。
(4)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調整專項施工方案。如因設計、結構、外部環境等因素發生變化確需修改的,修改后的專項施工方案應當重新組織專家進行論證、重新審核。
問題3:
施工單位對新進場的工人,必須進行公司、項目、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能允許上崗。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和勞動紀律、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等。
(2)項目安全教育培訓: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職責和勞動紀律、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現場作業環境特點、不安全因素的識別和處理、事故防范等。
(3)班組安全教育培訓: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技能、勞動紀律、安全作業與職業衛生要求、作業質量與安全標準、崗位之間銜接配合注意事項、危險點識別、事故防范和緊急避險方法等。
問題4:
閘門安裝重大危險源為:閘門的起重吊裝。
圍堰拆除重大危險源為:圍堰拆除。
監理人對大型起重設備的進場驗收程序為:
(1)施工單位使用外租施工設施設備時,應簽訂租賃合同和安全協議書,明確出租方提供的施工設施設備應符合國家相關的技術標準和安全使用條件,確定雙方的安全責任。
(2)具備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驗。
(3)施工承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
(4)報監理單位驗收。
(5)監理單位檢查起重設備牌證、租賃合同和安全協議書、檢驗結果、驗收文件。
(6)監理單位同意投入使用。
5、某大型引水工程,建設內容包括渠道、分水口、倒虹吸、PCCP管道等工程。發包人和承包人按照《水利水電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9年版)》簽訂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部分標價工程量清單見表6-3和表6-4。土方自然方和壓實方的換算系數為0.85。(計算數據取整)

事件1:土方開挖過程中遇到孔洞,必須超挖一部分,監理人進行了工程量計量。結算時,承包人以監理人已計量為理由,要求對超挖部分給予工程款支付。
事件2:渠道開挖土方可全部用來進行土方填筑。
事件3:工程完成后,土方筑堤按照圖紙計算為8950m3,因此監理人按照8950m3進行土方筑堤工程結算。承包人要求按照工程量清單中的9155m3進行結算。
事件4:澆筑渠底板厚度20cm,在澆筑混凝土時,混凝土工程中150根預埋管,每個截面積0.08m2。
事件5:承包人要求措施項目中的安全生產特殊措施費于開工前一次性支付。
【問題】
1.事件1,承包人的要求是否合理?請說明理由。
2.事件2,根據工程量清單計算渠道開挖的棄土量。
3.事件3,承包人的要求是否合理?請說明理由。
4.事件4,渠底板應扣除多少混凝土工程量?請說明理由。
5.事件5,承包人的要求是否合理?請說明理由。

事件1:土方開挖過程中遇到孔洞,必須超挖一部分,監理人進行了工程量計量。結算時,承包人以監理人已計量為理由,要求對超挖部分給予工程款支付。
事件2:渠道開挖土方可全部用來進行土方填筑。
事件3:工程完成后,土方筑堤按照圖紙計算為8950m3,因此監理人按照8950m3進行土方筑堤工程結算。承包人要求按照工程量清單中的9155m3進行結算。
事件4:澆筑渠底板厚度20cm,在澆筑混凝土時,混凝土工程中150根預埋管,每個截面積0.08m2。
事件5:承包人要求措施項目中的安全生產特殊措施費于開工前一次性支付。
【問題】
1.事件1,承包人的要求是否合理?請說明理由。
2.事件2,根據工程量清單計算渠道開挖的棄土量。
3.事件3,承包人的要求是否合理?請說明理由。
4.事件4,渠底板應扣除多少混凝土工程量?請說明理由。
5.事件5,承包人的要求是否合理?請說明理由。
本題答案:
問題1:
不合理。理由:土方開挖工程量應按照設計圖紙圖示輪廓尺寸范圍以內的有效自然方體積計量,超挖部分不予計量。超挖部分費用已分攤至土方開挖單價中,不再另行支付。
問題2:
土方填筑工程需要自然方量:9155÷0.85=10771(m3)。
棄土量=開挖自然方-土方填筑工程需要自然方量=14136-10771=3365(m3)。
問題3:
不合理。理由:清單工程量是估算工程量,不是結算工程量。結算工程量應以設計圖示尺寸計算填筑體的有效壓實方體積計量。
問題4:
0m3。理由:截面積小于0.1m2的孔洞、排水管、預埋管和凹槽等的工程量不予扣除。
問題5:
不合理。理由:總價項目的支付應根據合同總價支付分解表所表示的階段性進行計量并支付。
問題1:
不合理。理由:土方開挖工程量應按照設計圖紙圖示輪廓尺寸范圍以內的有效自然方體積計量,超挖部分不予計量。超挖部分費用已分攤至土方開挖單價中,不再另行支付。
問題2:
土方填筑工程需要自然方量:9155÷0.85=10771(m3)。
棄土量=開挖自然方-土方填筑工程需要自然方量=14136-10771=3365(m3)。
問題3:
不合理。理由:清單工程量是估算工程量,不是結算工程量。結算工程量應以設計圖示尺寸計算填筑體的有效壓實方體積計量。
問題4:
0m3。理由:截面積小于0.1m2的孔洞、排水管、預埋管和凹槽等的工程量不予扣除。
問題5:
不合理。理由:總價項目的支付應根據合同總價支付分解表所表示的階段性進行計量并支付。
6、某水利工程,發包人與承包人按照《水利水電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9年版)》簽訂了施工合同,項目監理機構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見圖7-1(單位:月),合同工期15個月,各項工作均按最早開始時間安排,勻速進行。

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下列事件。
事件1:工作A為深基坑施工,監理人員在日常巡查發現邊坡不穩定,存在安全隱患,于是簽發了暫停施工指示,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造成工期拖延1個月,費用增加10萬元。
事件2:在第5個月初到第8個月末的施工過程中,由于發包人提出工程變更,使施工進度受到較大影響。截至第8個月末,未完工作尚需作業時間見表。承包人向項目監理機構提出了工程延期的要求。

事件3:發包人要求該工程仍按原合同工期完成,承包人需要調整施工進度計劃,加快后續工程進度。經分析得到的各工作有關數據見表。
【問題】
1.該工程施工進度計劃中關鍵工作和非關鍵工作分別有哪些?工作C和工作F的總時差和自由時差分別為多少?
2.事件1中,監理機構應批準的工程延期時間為多少?說明理由。
3.事件2中,逐項分析第8個月末工作C、工作E、工作F的拖后時間及對工期和后續工作的影響程度,并說明理由。
4.針對事件2,監理機構應批準的工程延期時間為多少?說明理由。
5.針對事件3,承包人加快施工進度而采取的最佳調整方案是什么?相應增加的費用為多少?

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下列事件。
事件1:工作A為深基坑施工,監理人員在日常巡查發現邊坡不穩定,存在安全隱患,于是簽發了暫停施工指示,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造成工期拖延1個月,費用增加10萬元。
事件2:在第5個月初到第8個月末的施工過程中,由于發包人提出工程變更,使施工進度受到較大影響。截至第8個月末,未完工作尚需作業時間見表。承包人向項目監理機構提出了工程延期的要求。

事件3:發包人要求該工程仍按原合同工期完成,承包人需要調整施工進度計劃,加快后續工程進度。經分析得到的各工作有關數據見表。
【問題】
1.該工程施工進度計劃中關鍵工作和非關鍵工作分別有哪些?工作C和工作F的總時差和自由時差分別為多少?
2.事件1中,監理機構應批準的工程延期時間為多少?說明理由。
3.事件2中,逐項分析第8個月末工作C、工作E、工作F的拖后時間及對工期和后續工作的影響程度,并說明理由。
4.針對事件2,監理機構應批準的工程延期時間為多少?說明理由。
5.針對事件3,承包人加快施工進度而采取的最佳調整方案是什么?相應增加的費用為多少?
本題答案:
1.關鍵工作有:工作A、工作B、工作D、工作E、工作G、工作I。
非關鍵工作有:工作C、工作F、工作H。
工作C的總時差為3個月,自由時差為3個月;工作F的總時差為3個月,自由時差為2個月。
2.監理機構不應批準工期延誤。理由:由于承包人原因為工程合理施工和安全保障所必需的暫停施工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
3.工作C拖后時間3個月,對總工期和后續工作無影響。理由:工作C的總時差和自由時差都為3個月,拖后3個月不影響總工期和后續工作。
工作E拖后2個月,工期和后續工作均延期2個月。理由:工作E為關鍵路線上的工作。
工作F拖后2個月,對總工期和后續工作均無影響。理由:工作F總時差為3個月,拖后2個月不會影響總工期,自由時差為2個月,拖后2個月不影響后續工作。
4.監理機構應批準工期延期時間為2個月。理由:處于關鍵路線上的工作E拖后2個月,影響總工期2個月。
5.為保證原合同工期,需要壓縮關鍵工作的時間為2個月。縮短持續時間增加的費用工作E>工作G>工作I>工作H,故優先壓縮工作I,工作I可壓縮時間為0.5個月,增加費用14*0.5=7萬元。
方案一:壓縮工作G,壓縮1.5個月。壓縮工作H,壓縮0.5個月。增加費用為:16*1.5+10*0.5=29萬元
方案二:壓縮工作G,壓縮1個月。壓縮工作E,壓縮0.5個月,壓縮工作C,壓縮0.5個月。增加費用為:16*1+18*0.5+28*0.5=39萬元
最佳調整方案為:工作I縮短0.5個月,工作G縮短1.5個月,工作H縮短0.5個月,費用增加合計為7+29=36萬元。
1.關鍵工作有:工作A、工作B、工作D、工作E、工作G、工作I。
非關鍵工作有:工作C、工作F、工作H。
工作C的總時差為3個月,自由時差為3個月;工作F的總時差為3個月,自由時差為2個月。
2.監理機構不應批準工期延誤。理由:由于承包人原因為工程合理施工和安全保障所必需的暫停施工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
3.工作C拖后時間3個月,對總工期和后續工作無影響。理由:工作C的總時差和自由時差都為3個月,拖后3個月不影響總工期和后續工作。
工作E拖后2個月,工期和后續工作均延期2個月。理由:工作E為關鍵路線上的工作。
工作F拖后2個月,對總工期和后續工作均無影響。理由:工作F總時差為3個月,拖后2個月不會影響總工期,自由時差為2個月,拖后2個月不影響后續工作。
4.監理機構應批準工期延期時間為2個月。理由:處于關鍵路線上的工作E拖后2個月,影響總工期2個月。
5.為保證原合同工期,需要壓縮關鍵工作的時間為2個月。縮短持續時間增加的費用工作E>工作G>工作I>工作H,故優先壓縮工作I,工作I可壓縮時間為0.5個月,增加費用14*0.5=7萬元。
方案一:壓縮工作G,壓縮1.5個月。壓縮工作H,壓縮0.5個月。增加費用為:16*1.5+10*0.5=29萬元
方案二:壓縮工作G,壓縮1個月。壓縮工作E,壓縮0.5個月,壓縮工作C,壓縮0.5個月。增加費用為:16*1+18*0.5+28*0.5=39萬元
最佳調整方案為:工作I縮短0.5個月,工作G縮短1.5個月,工作H縮短0.5個月,費用增加合計為7+29=36萬元。